如何初始化一个类中的静态成员变量?
如果我们不考虑父类,我们可以先进行静态初始化,然后进行非静态初始化。
静态初始化包括静态成员变量和静态块的初始化。实际上,静态块在编译期间是集中的。
非静态初始化包括非静态成员变量初始化、非静态块和构造方法,编译后集中在构造方法中。
如果没有相互通话,那就非常简单了。首先,静态初始化。如果在静态初始化过程中调用了后者呢?!你可以编写一个代码来测试它:
输出:
你可以先看到它确实是静态初始化,但是中间有对构造方法的调用。
虽然编译器不报告错误,但此调用实际上是有风险的。
由于静态成员变量(如果已设置)在初始化之前调用类构造函数(假设存在依赖关系),因此该过程实际上是不可控制的。
看看这个例子:你能想象这种输出吗?
因此,如果必须在静态初始化过程中调用此类的构造函数。
一定要注意初始化顺序,准确到语句。
类中的static变量什么时候初始化?
静态变量是静态的,因为它的地址在程序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都是静态的。也就是说,整个程序只保留一个副本。static关键字允许它在不同的函数调用之间保持其值。如果静态变量的值在被访问后发生变化,它将保留新值。如果再次访问该变量,它将保持最新的值classa{公共:私人:}inta::i=1//必须以这种方式初始化
1。在类中,只声明静态变量而不定义。
2.声明只表示变量的数据类型和属性,不分配内存;定义需要分配内存。注意:如果inta是在这样的类中编写的,那么它是声明变量和定义变量的组合。
3.静态成员是“类级”,即与类具有相同的状态,而普通成员是“对象(实例)级”。类级成员存在于类的任何对象之前,并且由类的所有对象共享。
4.现在,假设我们要实例化这个类的一个对象,会发生什么?静态成员必须出现在这个对象中,对吗?是时候定义静态成员了吗?这显然不合适。因为,例如,如果另一个线程想要创建这个类的对象,静态成员也应该这样定义。这将导致两种可能的情况:1。重复定义;2。即使没有重复的定义,也会出现竞争,导致死锁,从而无法创建对象。显然,编译器无法做到这一点。因此,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是提前在类外定义它,然后与所有对象共享它。注意:类的静态常量成员可以在类内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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