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第三方评价机构有哪些?
作为医疗服务的三方评估机构,它不是一个主管部门,也不仅仅是一些地方人大、政协的代表,或者是主管单位推荐的一些专业化的审稿人。评估的主体应该是一个独立的评估机构,由政府批准,由独立的三方法人、不同领域的技术专家、不同资质的管理人员,甚至一些患者代表组成。
第三方评估机构作为独立法人,应坚持独立、独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原则,依法行使政府授权的评估职能。事业单位法人可以在本省注册,为本地区医疗机构服务,也可以为跨省市不同地区的医疗机构服务。
其中,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党校和厦门市卫生人才测评团队联合开发的“卫生人才选拔测评系统”,通过“中华医学大家庭”测评工作站,为全行业提供全方位的第三方服务,颇受欢迎代表。健康新闻还专门做了“什么是第三方评价”的报道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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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类别是什么?
1.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4.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5.疗养院。
6.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药门诊部。
7.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药诊所、卫生院、诊所、保健中心、卫生站。
8.乡村诊所。
9.急救中心,急救站。
10.临床检验中心。
11.疾病预防控制专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专科所、疾病预防控制专科站。
12.其他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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