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恬
据传说,文房四宝中的毛笔是秦国大将蒙恬发明的。蒙恬在狩猎时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到军营把兔子扔到地上,突然间发现一只尾巴上带有血迹的兔子,它的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于是就有了灵感,他剪了一只兔子的尾巴,找来一根竹管,把尾巴插在竹管上,制作了一只兔毛笔。
蒙恬是秦国的一名大将,早在公元前233年,秦楚交战,蒙恬带领手下和出国打的不可开交,当时他要定期给秦王写信来汇报战果,蒙恬发现使用竹简写字非常不方便,而且书写速度很慢,墨蘸多了还会把非常贵重的绢弄脏了,这让蒙恬很是苦恼。
有一次在作战间隙,蒙恬出去狩猎,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到军营把兔子扔到地上,突然间发现一只尾巴上带有血迹的兔子,它的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于是就有了灵感,兔子的尾巴能不能写字呢?
于是蒙恬赶紧剪了一只兔子的尾巴,找来一根竹管,把尾巴插在竹管上,制作了一只兔毛笔,可是,兔子的尾巴又光又滑,根本不吸收墨汁,蒙恬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无法书写,于是一生气就将组装好的这支兔毛笔扔到门前的泥坑里。
过了几天他偶然间发现,这些兔子毛变的越来越白了,于是他捡起来惊奇的发现,兔子毛湿漉漉的,变的特别顺滑,蘸上墨汁,竟然可以书写了,而且写字特别流畅。
由于这支笔是由竹管和兔毛组成的,蒙恬就在当时流行的笔名幸字上加了个竹字头,把它叫做笨(也即是现在我们所写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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