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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计划介绍

员工福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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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方案

  员工福利方案(一)

  一、休假日

  1、带薪年休假

员工福利方案

  在本企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注:鉴于实行倒班制及轮休制人员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因此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2、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五一”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3、所有假期均应以处理好自身工作为前提,必须做好工作交接,办理相应手续后开始享受假期。延续假期必须先申请批准,申请未经获准而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4、集团轮休范围为常年驻外站、办,其他处办、公司不实行轮休。鉴于生产经营单位工作的特殊性,原则上行政职能部门人员双休日不安排休,若在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适当安排调休,但部门内必须留有值班人员。

  5、所有公司员工都可享有国家规定的每年10天法定带薪假(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

  二、特别休假

  1、婚假

  (1)员工本人结婚可请有薪婚假5天。

  (2)员工子女结婚可请有薪假3天。

  (3)员工兄弟姐妹结婚可请有薪假1天。

  2、慰唁假

  (1)员工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请5天有薪慰唁假。

  (2)员工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岳父母死亡,可请有薪假3天。

  3、产假

  (1)员工生育持医院证明经集团核准可请产假3个月,怀孕3个月以上小产,可请假4周(按病假规定执行)。

  (2)员工配偶生育可请有薪假2天,申办该假期,须附有关出生证明。

  三、劳动保障

  社保福利:集团为保障劳动者工作生活或按国家法律规定应予以交纳各种保险费用。包括各种社会保险、集团给予的各种福利贺金等。

  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具体参保情况结合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四、健康保障

  1、体检:集团除厨房餐厅人员外的.所有在岗在册的正式员工每年组织体检一次,体检结束由人力资源处统一将体检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厨房餐厅人员按《餐饮卫生法》规定每年体检2次,并办理相应的健康证明。

  2、职业病免费防护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

  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下列三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生产性毒物,如铅、苯系物、氯、汞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有机粉尘等(2)物理因素:主要为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等;噪声及振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激光、射频辐射等;电离辐射如x射线等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  (2)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不能合理地安排与劳动者身体状况相适应的作业;(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5)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1)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高温辐射,寒冷季度因窗门紧闭而带通风不良等;(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3)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环境污染。

  预防职业病应采取以下几项主要措施:

  1、改进工艺流程。以无毒或低毒代替有毒或剧毒的生产工艺,以低噪声设备代替,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加强治理。采取通风、除尘、排毒、降噪等技术措施降低或消除生产中的有关因素;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现象。

  3、提高个人防护能力,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重个人卫生,劳逸结合,合理膳食,增强肌体抵搞能力。

  4、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要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五、员工业余生活

  集团组织集体文体活动(晚会、舞会、郊游、野餐、体育竞赛等)、企业自建文体设施(运动场、游泳池、健身房、阅览室、书法、棋、牌、台球室等)、免费或折扣电影、表演、旅游津贴、免费提供的车船、机票、订票服务等。

  员工福利方案(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岗位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报酬,是公司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一个良好的福利待遇体制能够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第二条下面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企业自身情况而定。

  第二章福利待遇的种类

  第三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四条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

  (一)养老保险

  (二)基本医疗保险

  (三)失业保险

  (四)工伤保险

  (五)生育保险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统一将统筹保险上交政府有关部门,并记入个人养老保险手册。

  第六条公司设置的其他福利待遇:

  (一)补贴福利

  (二)休假福利

  (三)培训福利

  (四)文娱福利

  (五)设施福利

  第三章福利待遇的形式

  第七条物质激励型福利:它是为增强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性而建立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如下种类:

  (一)时间奖励:包括带薪和不带薪休假、病假等。

  (二)现金奖励:午餐补贴、节日补贴等。

  (三)服务奖励:如自助计划资助、娱乐项目、旅游项目、健康项目、财务和法律咨询等。

  第八条现金型福利和非现金型福利:前者指以货币的形式给付的福利;后者指以非货币形式给付的福利。

  第九条即期性福利和延期性福利:前者一般是在职期间可以获得的福利;后者一般是退休后可以获得的福利。

  第十条固定福利和弹性福利:弹性福利是公司提供的,允许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和现金范围内,根据自己的需要自愿选择和调整的福利项目。

  第四章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十一条养老保险:按照厦门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公司每月为本市户籍员工支付养老保险,其计算基数为个人上年平均岗位工资,缴纳比例为22%,其中公司缴纳14%,个人需缴纳8%;公司每月为外来员工支付养老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最低工资,缴纳比例为16%,其中公司缴纳8%,个人缴纳8%。

  第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公司每月为本市户籍员工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本人上年末平均岗位工资,缴纳比例为10%,公司缴纳8%,个人缴纳2%;公司每月为外来员工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最低工资,缴纳比例为6%,其中公司缴纳4%,个人缴纳2%。

  第十三条失业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公司每月为本市户籍员工支付失业保险,其计算基数为个人上年平均岗位工资,缴纳比例为3%,公司缴纳2%,个人缴纳1%;公司每月为外来员工支付失业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最低工资,缴纳比例为2%,由公司全额缴纳。

  第十四条工伤保险: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行业费率,由公司全额缴纳(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生育保险:本市户籍企业员工、外来员工以职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8%的缴费比例计缴,由公司全额缴纳。(不得低于全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第十六条公司提供的补贴福利包括:

  (一)午餐补贴:公司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二)节日补贴:元旦公司组织聚餐;劳动节、国庆节、春节、清明节公司给予员工50-100的节日补贴,随当月的工资一同发放;端午节公司给每位员工发放粽子,中秋节公司给每位员工发放月饼和水果;妇女节为全体女职工发放纪念品(护肤品或者生活用品);

  (三)生日补贴:员工过生日,公司送贺卡表示祝福,并送上八寸生日蛋糕。

  (四)员工大事补贴:当员工逢婚、育、大病和丧等个人大事时,公司给予员工礼金或慰问金200元。

  第十七条公司提供的休假福利包括: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工龄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员工,每年休假的假期为5天;

  2、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以下情况不予安排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2、员工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男员工满25周岁,女员工满23周岁),除上款规定外另根据厦门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产假、哺乳假:

  1、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2、难产或剖腹产者,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者,在90天的基础上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3、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的,经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员工患病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根据有关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后,可请工伤假;

  (五)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假1-3天;

  2、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死亡,可给假1天;

  3、其他亲属死亡,须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第十八条培训福利:公司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培训福利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公费进修等。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文娱福利:企业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而提供的福利,如公司定期组织聚餐或出游。

  第二十条设施福利:公司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设立的项目,包括创建文化、娱乐场所,组织旅游,开展文体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定

  第五章福利待遇的给付

  第二十一条统筹保险由财务部统一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现金支付的福利待遇随当月工资核发;

  第二十三条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福利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福利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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