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
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于1953年,结束于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主要任务有两点,一是集中力量进行工业化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各经济领域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于1953年,结束于1957年。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1955年7月经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至1957年,一五计划超额完成了规定的任务,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为我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五年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属长期计划。主要是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主要任务有两点,一是集中力量进行工业化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各经济领域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现,使我国国民经济发生重大的变化,从而开始改变我国国民经济的落后面貌。这也就是说,我们在实现过渡时期总任务的道路上取得一个决定意义的胜利。第一个五年计划是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的要求而制定的。要全部实现我国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大约需要三个五年计划。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们还只能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建立对于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建立对于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