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实际上是早晚的事。主要有两个原因。
要谋取利益,那么就会提高利率,巧立名目增加收费,诸如砍头息、诸如手续费,等等,这些做法和金融监管的政策是背道而驰的。另外,p2p的相关企业,多数涉及暴力催收、电话骚扰、隐私侵犯等,这些都是违反法律的,鉴于这些原因,p2p迟早被取缔,是大概率的事情。
目前已经进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人数1800万左右(2019年底数字),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将一人多案、一人多次的情形予以合并,现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有580万人左右。实际上,真正的老赖,至少要这个数字的五倍。这个数字说明什么?说明目前我国一些公民诚信意识还很差,有很多人从p2p贷款,压根就没打算还这笔账,甚至有的地方有撸羊毛党、撸羊毛村一类的名堂,p2p机构将款放出去后,合法催收无效,非法催收被禁止,所以既要合法合规经营,又要盈利生存,根本就不可能做到。
以上回答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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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person-to-person,或peer-to-peer的缩写)是一种fintech(金融科技),属于互联网金融,在网络上利用金融创新,绕过银行进行借贷业务。属于民间小额借贷。
在p2p中,借款人的优势在于:首先,借款利率要低于信用卡公司和银行;其次,通常来说借款人无需资产抵押担保。而个人投资者(贷款人)将获得更高的回报率(利率高于储蓄账户或定期存款)。在欧美繁荣的互联网金融,p2p也是近10年的事情,尤其在2008年金融海啸期间,当银行的信任度和利率都降到了历史最低点,这种融合了“利他主义”的高回报融资方式,吸引了许多个人投资者。其中,最成功的p2p公司,要数美国的lendingclub(借贷俱乐部)。
借贷俱乐部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州旧金山市,是一家专注于提供线上平台,作为交易服务媒介的借贷公司。他们通常的做法,是让借款人列出他们的借贷需求,经过资格审核后,依照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借款总额及分期贷款期限的资讯,计算出每期应偿还之利息及本金。然后,再将债务总额分割为小金额债券,提供众多投资人(贷出者)参酌债务人的资讯,进行有的放矢的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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