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个体域a=,公式在a上消去量词后应该为怎样的谓词公式?
skolem规范式的定义:如果在规范式中去掉所有存在量词,则该形式的谓词公式称为skolem规范式,任何谓词公式都可以转化为与其对应的skolem规范式。然而,skolem规范形式并不是唯一的。先行范式:a是先行范式,如果a中的所有量词都位于公式的最左侧(不包括否定词),并且这些量词的范围延伸到公式的末尾。skolem标准形式的转换过程是,根据约束变量的名称变化规律,先将公式转换成规范形式的toe,然后根据量词消去原则删除或省略所有量词。具体步骤如下:将谓词公式g转换成正规形式的toe,即:(q1x1)(q2x2)(qnxn)m(x1,x2,…xn),也就是说,把所有的量词都提出来。注意:由于所有量词的作用域都扩展到公式的末尾,也就是说,最左边的量词将约束表达式中具有相同名称的所有变量。因此,当将量词置于公式前面时,会出现更改约束变量名称的问题。严格遵守规则。更改约束变量名称的规则:(qx)m(x)(qy)m(y)(qx)m(x,z)(qy)m(y),z)量词负等价:~(x)m(x)(y)~(x)m(x)(y)~(x)m(x)(y)~(y)m(y)量词分布等价:(x)(p(x)∧q(x))(x)p(x)∧q(x)(x)(p(x)∨q(x))(x)p(x)∨q(x)消去量词等价:设单个场为有限集(a1,a2,…)an)(x)p(x)p(a1)∧p(a2)∧…∧p(an)(x)p(x)p(a1)∨p(a2)∨································p(an)(x)p(x)∨q(x)(p(x)∧q(x)p(x)··························(x)∧q(x)(p(x)→q(x)(q→p(x))q→(x)p(x)
设个体域a=,公式在a上消去量词后应该为怎样的谓词公式?
在瞿万玲的离散数学中,p75对存在量词消去规则的解释是3。存在量词消去规则存在量词消去规则a(x)→b→存在xa(x)→b,其中x是个体变量的符号,在任何形式的γ和b中都不能自由出现
谓词逻辑属于分析哲学逻辑。
哲学逻辑是对逻辑的研究,更具体到哲学。这个术语与数理逻辑有关,因为数理逻辑是在19世纪末发展起来的,涵盖了传统上由逻辑处理的大部分主题。
它关注以最基本的方式描述推理、理性思维、真理和思维内容等概念,并尝试使用现代形式逻辑对它们进行建模。
它讨论的概念包括引用、断言、同一性、真理、否定、量化、存在、必然性、定义和含义。
哲学逻辑不关心与思维、情感、想象和类似事物相关的心理过程。它只关心那些有真假能力的实体——思维、句子、命题。虽然在这一背景下,它也对心灵哲学和语言哲学感兴趣。弗雷格被认为是现代哲学逻辑的奠基人。谓词逻辑:谓词,其中原子命题被分解成单独的词和谓词。个别词语是独立的事物,包括真实的事物、精神的事物和精神的事物。谓语是用来描述单个词的性质的词,是用来描述事物之间关系的词。例如,“苹果”是一个真正的个体词,“苹果能吃”是一个原子命题,“能吃”是一个谓词,它描述了“苹果”的一个属性,即与动物或人的关系。
3.首先,苹果可以吃属于一个原子命题,语言哲学范畴。苹果是一个实体,一个单独的词,一个真实的存在。推理是可食的,可食是谓词。它是描述推理和真命题的基本方法。引用苹果,得出可以吃的结论,说同样的话,可以吃的就是真理,这是经过实践检验的。也可以是否定的,比如:苹果不能吃假命题。它可以被量化,比如两个。苹果是真的。苹果可以吃,结果在所难免。苹果可以吃定义了苹果的含义。符合哲学逻辑的所有概念,存在、引证、断言、同一性、真理、否定、量化、存在、必然和定义蕴涵。所以它属于分析哲学的逻辑。
原文标题:谓词公式中量词的辖域是 设个体域A=,公式在A上消去量词后应该为怎样的谓词公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aibowen.com/tougao/18590.html
免责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赛伯温」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