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现将诉讼费收费标准与速算公式进行公示。(一)财产案件收费:1.1万元以下:50元;2.1-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5%-200元;3.10-2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现将诉讼费收费标准与速算公式进行公示。
(一)财产案件收费:
1.1万元以下:50元;
2.1-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5%-200元;
3.10-2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300元;
4.20-5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1.5%+1300元;
5.50-1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1%+3800元;
6.100-2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9%+4800元;
7.200-5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8%+6800元;
8.500-1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7%+11800元;
9.1000-2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标的额x0.5%+41800元。
申请支付令,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的收费:
1.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2.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元的部分收0.5%;
3.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4.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
5.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三)财产保全申请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1%+20元;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5%+520元,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四)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
(五)司法援助:
1.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救济对象、五保户、领取失业保险人员、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者、见义勇为者及其近亲属可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用;
2.人身损害事故索赔、追索社会保险金或经济补偿金等案件的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可申请缓交诉讼费用;
3.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的,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法院院长批准。
法院执行费收费标准与速算公式
1.1万元以下:50元;
2.1-5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015%-100元;
3.50-5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01%+2400元;
4.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标的额x0.005%+27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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