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法颁布实施纪念日是哪一天
保密法颁布,实施纪念日是9月5日。2,国家保密局是副部还是厅局级机构下属的保密技术服务中心是什搜
国家保密局是副部级机构(2010年升格),下属的保密技术服务中心是副局级参公单位,有的时候也称为副厅级参公单位。基然保密了,就不能说了3,全国保密工作的3大管理指甚么
网络保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定密规范管理请楼主参考欺诈网络保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定密规范管理4,开展保密工作有哪些必要的保障条件
一是要有保密工作的必要硬件设施。如办公室、保密文件柜、档案库房、保障工作经费等。二是要有保密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三是要有一支保密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四是要有保密工作制度、程序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五是保密要从领导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制度。六是加强检查、督促,奖罚分明。同问。。。5,什么是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
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履行法定职责。国家安全机关、保密工作部门、密码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是什么?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履行法定职责。国家安全机关、保密工作部门、密码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6,第一部保密法颁布于哪一年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保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比较完备的、与形势相适应的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调整和加强新时期的保密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除保密法外,我国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出入境管理法、统计法、档案法、专利法、公务员法等法律中涉及保护国家秘密的条款,都属于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7,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工作需要原则和最小化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基本原则是工作需要原则和最小化原则。确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首先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不应简单地把知悉国家秘密视作一种政治待遇,或者把行政级别作为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依据。将工作需要作为知悉国家秘密的前提条件,是国际通行做法。在可能的情况下,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应当最终限定到具体人员。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只有限定到具体人员,才能使国家秘密切实可控、可管,有利于有针对性地采取保密管理措施,有利于在泄密事件发生后及时准确地查处。知悉国家秘密,是指合法了解、掌握国家秘密。知悉国家秘密的原则是: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不是政治待遇,更不能以行政级别的高低来确定知悉国家秘密的范围。确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是定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保密工作的关键环节。《保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对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接触范围提出了原则要求。规定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或机关、单位的范围,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限定。接触范围内的机关、单位,由其主管领导人限定本机关、单位的具体接触范围。同时还规定,工作需要时,上级机关可以改变下级机关、单位限定的国家秘密接触范围。原文标题:主管全国保密工作的是,保密法颁布实施纪念日是哪一天,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aibowen.com/tougao/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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